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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昌县工商局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“六条规定”行动快措施力  

2007-5-18 9:39:53


    市纪委、监察局《关于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规定》公布后,平昌县工商局闻令而行,采取有力措施,坚决贯彻落实。
   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察局“六条规定”。按照局班子、中层干部、全体职工三个层次,原文传达学习“六条规定”,并作为重要的党纪条规纳入党风廉政教育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的内容之一,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在学习中反思,在反思中查纠,使每名工商干部职工对“六条规定”熟记成诵,入耳入脑入心。
    二是印发资料广泛宣传。共发放《告个体户、私营企业书》1.1万份,全文刊载市纪委监察局“六条规定”以及工商部门的贯彻执行措施,保证每名经营业主人手一份,保障广大经营业主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    三是按照“说到做到,力争更好”的诚信精神,认真落实省工商局支持民营经济20条意见,坚决践诺兑现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“3项15条”服务承诺。同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、首办责任制、“五心”服务制、延时服务制、预约服务制、市场预警制、行政约见制、案件回访制等深受生产经营业户欢迎的服务制度,确保“各项优惠政策不在工商部门截留,经营业主的诉求不在工商部门耽误,经济软环境不在工商部门损害”,真正做到“处处是环境,人人是形象”,让党委政府放心、生产经营业户满意。
    四是狠抓“三环节”(行政许可、行政收费、行政执法),狠刹“三乱”(乱许可、乱收费、乱罚款)、“四风”(吃、拿、卡、要),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,树立优良的行风政风。
    五是坚持理性监管、人性执法,大力构建阳光工商、和谐工商。该局要求,收取市管费应做到“公开评定、张榜公布、集中缴纳、统一减免”,实行阳光收费,体现公平公正,严禁收人情费、超标准收费、扩大收费、搭车收费。该局制定《平昌县工商公务礼仪》,要求工商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做到二人成行,三人成列,队列整齐,作风严谨;在执法检查中,对当事人先敬礼,后出示执法证件,再陈述执法检查事由,并使用文明执法规范用语,用文明执法、人性化执法的形象感动生产经营业主。
    六是继续叫响“谁丢工商局的脸,工商局就砸谁的碗”,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局“六条规定”以及国家工商总局“五项禁规”、省工商局“六条禁令”,严肃处理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,绝不姑息手软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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