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(1988.6)
办理程序
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的程序、提交的材料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申请条件
终止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。
办理时限
登记机关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,一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
不收费
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
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审批股:0827-62274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