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全文
作者/公司
信息
下载
网站首页
政务公开
工商信息
党风廉政
用户服务
办事指南
政策法规
12315专栏
信息报送
首页
>
12315专栏
>
消费警示
>正文
购买维修手机八点警示
2005-3-8 15:23:14
2004年,凉山州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有关手机通信方面投诉199件,占商品质量方面投诉的73.16%,已经成为困惑消费者的主要问题之一。凉山州消委会根据多年来受理手机投诉中存在的问题,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。
一、选择诚信度高的手机商购买手机。
二、购买手机时的五点提示:
1、问清楚手机生产厂家在当地是否设置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三包?
2、问清楚当地负责三包的售后服务者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3、认真核对三包凭证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手机串号,与手机背贴、包装盒、手机内存(*#06#调出)是否一致。
4、认真核对三包凭证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入网证的扰码(入网证的第三行码),与贴在手机上的入网证的扰码是否一致。
5、认真核对三包凭证、发货票上手机商填写的手机电池的出厂序号,与手机电池上标识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。
三、维修手机时的三点提示:
(一)找手机商送修或让手机商陪同送修。
(二)三包凭证和发货票的原件,既不能给手机商也不能给修理商。
(三)一定要求修理商准确、完整地填写三包凭证上的维修记录。
四、退、换手机时的四点警示:
(一)换机时,一定要手机商在原发货票上注明换机日期,并加盖公章,三包重新开始,同时要求手机商提供新的三包凭证。
(二)符合退机条件的,机壳磨损、包装盒丢失,不影响退机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三)符合退、换机条件的,不收取折旧费。
(四)电池、充电器、耳机等附件退货,不收取折旧费。
版权所有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© 2006-2007 蜀ICP备51223548号
网站建设
五元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