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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消委会消费警示:快乐游戏 防范安全隐患  

2005-5-20 17:28:12


    儿童游乐设施,是专为儿童设计、准备,供儿童游戏、玩耍的地方。每逢节假日,公园、小区的儿童乐园总能看见孩子们欢快、活泼的身影:座滑梯、荡秋千、汽垫蹦高、小火车、划船、自控飞机、过山车等等。对于孩子们喜爱的东西家长一般都会尽量满足,但在满足孩子们要求时别忽略了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。

    儿童豪豪在居住小区的儿童乐园荡荡椅时,由于荡椅座位处空隙太大,不小心从荡椅里跌落出来,被高处摆下的荡椅当场撞昏,医治无效死亡;一家长带5岁的孩子到公园内的儿童游乐园游玩,在孩子玩汽垫蹦高时,由于玩耍孩子太多,从高处蹦下时右手肘错位;一名消费者带孩子到快餐厅就餐,孩子在儿童游乐区玩耍时滑倒,眼角被游乐设施上裸露的螺丝划破。
    
    “六一”儿童节快到了,游乐园纷纷推出各种新奇游乐设施,家长们也早已准备让自己的孩子痛痛快快地玩耍。为了让孩子们安全的游戏、健康的成长,四川省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及儿童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和管理者:

    一、儿童在游乐场所特别是小区乐园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,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防范、消除;

    二、对一些危险性大或不适宜的游乐项目要制止孩子消费。如极富刺激的大型过山车等;

    三、在让儿童使用游乐设施前,一定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救护措施是否完善,如划船等,特别注意不能超载。

    四、有的游乐场所内有部分项目电源开关距地面太近,稍微大点儿的孩子伸手就可以触摸到,家长要注意别让孩子触电。

    五、经营者、管理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,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,保证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安全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,应及时纠正,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设施应当安装防护措施或者设立警示标志,以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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